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
各院(系):
根据省征兵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14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》,为落实好深化征兵改革,把握工作主动,推进征集主体由社会青年向大学生转变、征兵政策有拨接困局向注重激励转变、征兵工作有完成任务向提升质量转变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工作安排
按照“组织准备、具体实施、工作总结”三个阶段进行,分三个步骤组织:4月底完成《2014年直招士官调查摸底统计表》。2014年4月10日至5月10日网上预征报名。5月20日前上报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信息数据,开始体检、预审。
二、征集对象
今年征集对象是应届毕业生、往届毕业生、在校大学生和刚刚被录取的高中毕业生。我校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,大学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、户口在省内的和外省学生户口未迁入我校的均纳入征集范围,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,可以批准入伍。
三、征集条件
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于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发布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2006年9月6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《应征公民心理检测标准》以及总参谋部、总后勤部、卫生部2008年9月下发的《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。此外,体检和政审还应按国防部征兵办公室《关于调整征兵部分体检标准和高校在校生政治审查办法的通知》(国征〔2011〕9号)文件执行。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在报名应征入伍的同时,在我校办理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(或在校生)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》相关手续。
四、深入开展征兵宣传教育
一是搞好宣传动员。各院(系)要紧抓“深入动员,广泛宣传”这个重点,召开一次动员大会,传达精神,宣讲政策,做到领导、老师都参与征兵工作,每名学生都知晓征兵政策。围绕“5个一”的宣传动员活动,即:举办一次大型政策咨询活动,举办一次现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典型报告会,每一个院(系)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,每一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,给每一位毕业生发一封宣传动员的信或一条宣传动员的短信。
二是建立畅通联系。当前毕业生即将离校,在校生也将放假离校,各院(系)要积极主动做好跟踪服务工作。对未离开学校的学生,要积极组织、指导他们上网报名,建立信息档案,及时与兵役机关部门保持联系;对离校后的学生要持续跟进工作,在8月征兵开始时,主动提醒他们到指定地点应征;各院(系)要建立值班责任制度,开辟所在院(系)大学生征兵工作“绿色通道”,为应征在校生、应届毕业生、往届毕业生及时联系,以办理相关手续,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入伍。
学生处
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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