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甘肃省高校“三好学生”、 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定西市职业学校“三好学生”、 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通知
各教学系: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评选甘肃省高校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通知》(甘教思〔2012〕2号) 和定西市教育局《关于在全市职业学校评选表彰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通知》(定市教发[2012]56号)文件精神,为了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,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、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。拟定在全校开展甘肃省高校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(一)评选范围:全校二、三年级学生;
(二)名额分配:各系推荐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候选人各1名。(据甘教思〔2012〕2号文件,分配我校名额为:“三好学生”6名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2名;定市教发[2012]56号)文件,分配我校名额为:“三好学生”4名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4名)
二、评选表彰标准
(一)“三好学生”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:
1.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;
2. 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,即2011年度内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,德育成绩不低于85分,综合测评分必须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%以内,毕业生达到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要求;
3.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和公益事业,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;
4.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热心为同学、班级、学校和社会服务,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模范遵守和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;
5.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
(二)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:
1.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;
2. 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,即2011年度内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,德育成绩不低于85分,综合测评分必须名列本年级本专业排名20%以内,毕业生应达到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要求;
3. 热心承担社会工作,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,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,热心为同学服务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;
4.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和公益事业,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;
5. 担任各级学生干部一年以上。
(三)省级“三好、优干”的评选,原则上应在获得过校级“三好、优干”的学生中产生。
三、评选推荐程序
(一)各系推选的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候选人,应根据学校《关于表彰2009-2010学年度优秀班主任、优秀辅导员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》(定师专党发〔2010〕13号)文件和《关于表彰2010—2011年度优秀班主任、优秀辅导员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的决定》(定师专党发〔2011〕25号)文件中给予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的学生为基本候选人,其他候选人应是2011年内比较优秀且符合《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学生奖、助学金评定、表彰办法》(定师专发〔2005〕125号)有关要求。
(二)候选人经班级酝酿,各系民主推荐产生,并在系内公示3天后填写推荐审批表,成绩单送交学生处。
四、评选报送要求
请各教学系务必于
二○一二年三月二十日
- 本月排行
- 还没有任何项目!